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C能+L-HV46、L-HM68液压油委托加工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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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C能+L-HV46、L-HM68液压油委托加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C能+L-HV46、L-HM68液压油委托加工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40508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40508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民 电话:0951-6970440
邮箱:16260184@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C能+L-HV46、L-HM68液压油委托加工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40508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405087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冀工重科河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山西信誉隆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58.799000 | 751.75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石油产品加工、内蒙古鑫广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5.06.12; 2、石油产品加工、宁夏恩雅博润商贸有限公司、2025.01.13; 3、石油产品加工、云南卢孚商贸有限公司、2024.12.08; 4、石油产品加工、天津依道驰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5.02.01; 5、石油产品加工、天津路博润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5.02.15; 6、石油产品加工、包头市骏腾博润贸易有限公司、2024.03.18; | 1、润滑油委托加工服务、陕西广融弘立润滑科技有限公司、2025-01-01 2、润滑油委托加工服务、江西翰煌工贸有限公司、2025-01-01 3、润滑油委托加工服务、陕汽榆林金帝润滑油有限公司、2025-01-20 4、润滑油委托加工服务、西安爵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01-05 5、润滑油委托加工服务、沧州森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01-01 6、润滑油委托加工服务、石家庄杰克化工有限公司、2026-01-01 7、润滑油委托加工服务、山西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2025-01-18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405087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民 电话:0951-6970440
邮箱:16260184@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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