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域外备用水源地(东太湖)取水影响及对策研究技术服务-上海市域外备用水源地(东太湖)取水影响及对策研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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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水务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域外备用水源地(东太湖)取水影响及对策研究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
开展东太湖取水影响及对策研究,分析研究京杭运河航道整治对金泽水源地水质影响、东太湖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东太湖取水影响、东太湖取水相关对策等方面,为进一步优化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格局,保障上海市供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若为事业法人,应提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 07月 28日至 08月 03日上午 9:00-下午 16:00(北京时间)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磋商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至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801室参加本项目报名,核验通过并缴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手续。
线上获取:
磋商供应商将相关报名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邮箱758378669@qq.com进行核验,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核验通过并缴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手续。
5、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益二类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格式自拟(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6、文件提交要求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801室)。若未按要求补交纸质资料,或纸质文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不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以上提交的资料,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26年 08月 10日下午 13:30 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6年 08月 1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上海市水务局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
联 系 人:徐婷
电 话:021-3206696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室
联系方式:18917467560
10、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苗苗
电 话:18917467560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水务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域外备用水源地(东太湖)取水影响及对策研究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
开展东太湖取水影响及对策研究,分析研究京杭运河航道整治对金泽水源地水质影响、东太湖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东太湖取水影响、东太湖取水相关对策等方面,为进一步优化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格局,保障上海市供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若为事业法人,应提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 07月 28日至 08月 03日上午 9:00-下午 16:00(北京时间)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磋商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至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801室参加本项目报名,核验通过并缴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手续。
线上获取:
磋商供应商将相关报名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邮箱758378669@qq.com进行核验,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核验通过并缴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手续。
5、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益二类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格式自拟(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6、文件提交要求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801室)。若未按要求补交纸质资料,或纸质文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不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以上提交的资料,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26年 08月 10日下午 13:30 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6年 08月 1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上海市水务局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
联 系 人:徐婷
电 话:021-3206696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室
联系方式:18917467560
10、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苗苗
电 话:1891746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