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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湖畔五彩果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澄清公告2

项目详情


衡水市冀州区“湖畔五彩果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澄清公告2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衡水市冀州区“湖畔五彩果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
1、澄清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于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变更为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除以上澄清事项,其余内容不变,相关资料请投标人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