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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工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641;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工程)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延发改投〔2023〕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 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甲方筹措,纳入项目总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甲方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人):乙方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由乙方作为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乙方负责编制招标方案、组织开标评标;甲方拥有对招标技术方案、中标结果的最终审定权。
2. 2 项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黑豆沟,距离川口大桥1公里,离延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约为12公里。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综合主厂房(主控楼、汽机间、锅炉房、垃圾池、卸料平台、烟气间)、烟囱、综合楼、辅助建筑(冷却塔、综合循环水泵房等水工区及工业废水处理站及雨污分流池、固化及飞灰暂存间兼检修车间、渗沥液处理站、化水车间、辅助燃烧调压站、事故水池、地磅房兼门卫)涉及到的钢结构工程。
2.4 项目总投资:1200 万元。
2.5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包含钢结构工程)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4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 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 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1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注: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及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延安市)》、《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2号
联系人:牟星
电话:1869001112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风情街D座华鼎财经
联系人:任荣荣 
联系电话:15309111706
监督部门:延安市垃圾处理场
联系电话:0911- 33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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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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