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本次招标为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制作、供货并伴随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标识牌、宣传墙、展架、资料打印及装订、横幅(丝印)、视频拍摄、照片拍摄等采购制作及安装。
2.2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2.3 服务期:2年,累计总费用不超过24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至少具有两个单项合同金额在9万元的广告制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拟):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黑名单公告公示为准);
(2)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选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选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供应商以R联合体、R挂靠、R联合体和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存在
(5)至
(12)项情况(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拟):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质量要求:所提供产品材料质量上乘(需提供材料合格证复印件)、产品表面工艺光滑平整、彩印清晰逼真、安装规范平整(提供材料合格证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售后服务:所有产品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间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做到12小时响应,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在重庆市大足区设有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提供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办公地点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供应商于2026年7月2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供应商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者,视为废标。
4.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0 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清溪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 选 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23-85220086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本次招标为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制作、供货并伴随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标识牌、宣传墙、展架、资料打印及装订、横幅(丝印)、视频拍摄、照片拍摄等采购制作及安装。
2.2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2.3 服务期:2年,累计总费用不超过24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至少具有两个单项合同金额在9万元的广告制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拟):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黑名单公告公示为准);
(2)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选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选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供应商以R联合体、R挂靠、R联合体和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存在
(5)至
(12)项情况(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拟):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质量要求:所提供产品材料质量上乘(需提供材料合格证复印件)、产品表面工艺光滑平整、彩印清晰逼真、安装规范平整(提供材料合格证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售后服务:所有产品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间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做到12小时响应,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在重庆市大足区设有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提供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办公地点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供应商于2026年7月2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供应商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者,视为废标。
4.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0 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清溪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 选 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23-852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