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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凤翔区2026年补充耕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凤翔区2026年补充耕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BJ26-005Z
项目名称:凤翔区2026年补充耕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3,50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2026年补充耕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743,50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3,506.00元

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凤翔区2026年补充耕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43,50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2026年补充耕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2026年补充耕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并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查;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6〕2 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网上响应成功并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后,应随时关注交易平台。如有答疑文件,应及时下载答疑文件(*.sxstf 格式)并使用最终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如因自身原因未在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并使用最终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导致无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和“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5.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地址:凤翔县城雍兴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7-7282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7层
联系方式:18992708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赵小梅
电话:18992708880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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