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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段区32-1#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南昌车辆段段区32-1#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NCCLD-XB-2026-008)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段区32-1#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详见询价文件内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或已纳入南昌局集团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的供应商。
3.其他履约信用:
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④被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在处罚期内),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⑤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
4.中标单位须现场勘探并技术对接,合理设计平面布置图,提出合理化建议,未尽上述要求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四、报价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于2026年7月16日―7月21日18:00时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询价文件、采购询价报价函等。
2.报价人须先在国铁平台报名成功后通过邮箱报价。将开办桌椅采购安装项目询(报)价函(附件1)、签字盖公章后的报价表扫描件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指定的相关材料文件电子档进行压缩打包后,按照“提报人公司名称+报价项目”进行命名,形成报价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nccldcaigou@163.com)。所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有效发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放弃。
3.请确认《采购询价报价函》和扫描件报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报价。扫描件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以PDF(扫描件)或JPEG(图片格式)上传,其他格式无效且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人未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不得修改表格已填制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表必须每项报价,不得为空,缺项无效;报价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公司)参与有效。
5.无特殊说明均为到货安装含税价。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报名、下载的《采购询价报价函》进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完整填写的《采购询价报价函》扫描件及规定的材料扫描件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采购人可将其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该公告和该项目询价文件及《采购询价报价函》等相关要求。
六、评审方法
1.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供货商是否具备十环环保认证作为优先条件;如均具备该认证,则按报价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次询价针对每项物资设置最高限价,当最低报价超过采购人限定的最高限价时,项目经办人有权重新询价。同时报价金额低于成本、且可能对合同正常履行造成影响的,将被认定为异常低价,采购方有权予以否决。
4.本次询价各包件独立评审,互不关联。任一包件流标,均不影响其它包件的正常评审与成交。
5.参与报价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询价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并重新组织。
七、其它要求
1.交货时间为2026年9月前将全部货品运输安装到位,安装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新魏路2号南昌车辆段;质保期不低于1年;此批安装、配件及运输不另再收取费用;在安装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或质量问题,责任由供货单位承担。若乙方延迟送货,甲方保留拒绝受领及付款的权利。
2.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买方正常使用,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卖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的,买方有权自行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产品到达后,由买方按协议约定标准验收,有异议应在15日内书面向卖方提出,但内在质量提出异议时间与质保时间相同。
4.卖方应提供严格按照技术要求生产和检验的产品,保证产品是原厂生产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的合格产品,提供的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国家、行业标准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2/3及以上时间的“有效期”,并且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必须负责产品“三包”,家具本体须清晰标注环保安全标识。
5.卖方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必须达到该产品所标注的各项技术参数满意的性能。正常使用发生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6.卖方交货前须全面、准确的检验协议项下商品的质量、性能、规格、数量,签发质量证书(如商品应当由第三方安全检测,卖方应当自行委托,费用自理)、带CMA印章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报告,证明所交付的商品与协议项下标准、约定相一致。
7.如果超预算,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
2.单位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新魏路2号
3.项目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91-87022354,13970903423
接收报价函邮箱:nccldcaigou@163.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