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571号;
2.3项目规模: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拟对2026年注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项目的承销商选定,拟选取1家承销商为承销机构;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100%;
2.6最高投标限价:承销费率:年化0.1%(承销商承销费:按照当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年承销费率*债券期限计算)。
2.7发行金额:注册额度15亿,每期发行金额按照当期需求确定。
2.8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9发行期限:自债券发行成功至偿还完毕。
2.10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完全兑付。
2.11服务要求:承销服务内容:设计债券发行方案、起草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材料、统筹协调债券注册、发行与销售工作(包括与协会、监管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律师、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等工作)。
2.1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质量要求。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5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
①如投标人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接受其在黑龙江省内的分支机构代表总行参与投标),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的主承销商名单目录内,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承销商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如投标人为证券类金融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机构,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的主承销商名单目录内,持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须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承销商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
3.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和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评审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评审项目评审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参与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的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8日09时至2026年08月0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选择项目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流程详见(

https://www.hrbcqjys.com/)网站操作视频指南或微信关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视频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下载招标文件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信息一同发送至HZZBDL1989@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平台提供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缴纳完标书款后,需在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交纳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451-51061792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八、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联 系 人:冷先生
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1061792
邮 箱:HZZBDL1989@163.com
邮政编码:150000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700005
附件:
终稿-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