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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集团沪杭公司等六家公司列车运行信息专项数据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详情

沪杭公司等六家公司列车运行信息专项数据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发包编号:STGCHDJL-2026-1644-DY)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沪杭公司等六家公司列车运行信息专项数据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6年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2026〕81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资金,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因列车运行信息专项数据分析系统通过12306客票系统收集列车运行、旅客信息数据,12306客票系统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所(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维,数据来源供应商唯一  的原因,现邀请贵单位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2.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甬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  
2.1.2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列车运行信息专项数据分析系统(含沪苏湖、沪宁城际、沪苏通、宁杭、合杭浙江段、杭长浙江段、杭甬、杭州东站枢纽等九个运营项目),系统开发及三年运营维护。
使用专网平台建立各公司列车运行信息专项数据分析系统,并保障系统相关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建立公司个性化决策报表模型,满足公司提出的业务需求,业务突发时随时增派人员参与服务;定期开展系统使用及功能模块学习培训,指导公司业务人员使用分析工具,协助编制临时统计分析报表。
(1)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杭高铁正线长度153km,全线设上海虹桥、上海松江、金山北、嘉善南、嘉兴南、桐乡、海宁西、临平南、杭州东等9个车站;沪苏湖高铁正线长度162km,全线设上海虹桥站、上海松江、练塘、苏州南、盛泽、湖州南浔、湖州东、湖州等8个车站。
(2)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高铁正线长度 297km,全线设上海西、南翔北、安亭北、花桥、昆山南、阳澄湖、苏州东、苏州、浒墅关东、无锡东、无锡、惠山、戚墅堰、常州、丹阳、丹徒、镇江、宝华山、仙林、南京等20个车站。沪苏通铁路正线长度138km,全线设赵甸、南通西、张家港北、张家港、常熟、太仓港、太仓、太仓南、安亭西等9个车站(其中赵甸、张家港北、太仓港等3个车站为货站)
(3)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宁杭高铁正线长度249km,全线设南京南、江宁、溧阳站、瓦屋山、溧水、句容西、宜兴、长兴、湖州、德清站、杭州东等11个车站;合杭高铁浙江段正线长度51km,全线设安吉、湖州等2个车站。
(4)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长高铁浙江段正线长度293km,,全线设杭州东、杭州南、诸暨、义乌、金华、龙游、衢州、江山等8个车站。
(5)杭甬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杭甬高铁正线长度146km,全线设杭州东、杭州南、绍兴北、绍兴东、余姚北、庄桥等6个车站。
(6)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东枢纽铁路正线长度11km,设杭州东站。
 
2.2 发包范围
2.2.1发包范围:本发包项目发包范围为沪杭公司等六家公司列车运行信息专项数据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全部内容。
2.2.2包件划分:本发包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发包,对应包件编号为STGCHDJL-2026-1644-DY,同项目发包编号。
2.2.3服务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9年 12月31日。
 
2.3 其他说明
/。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企业基本条件要求
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企业资质要求

 
3.3 响应人企业业绩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近五年内(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起前五年内)以来完成的国铁或合资铁路直属单位列车运行数据分析、行车数据治理、铁路运营专项数据分析系统开发集成同类业绩。
证明材料:①响应人(合同承包方)签订的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1)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结束之日)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响应人(合同承包方)须另外提供合同发包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发包方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响应人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响应人拟派本项目包件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响应人根据本项目包件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负责人要求:
1)人员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证明材料:有效的学历证书。
2)人员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铁路列车运行专项数据分析服务经验业绩,且业绩良好
证明材料:响应人(合同承包方)签订的项目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中项目完成日期(期限结束之日)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响应人(合同承包方)须另外提供合同发包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发包方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响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人员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连续月数最后一个月为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两个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响应人)。
 
3.5 响应人企业财务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2023~2025年审计报告。
 
3.6 响应人信誉要求
(1)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2)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响应人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近五年内(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起前五年内)以来,响应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7 联合体要求
本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 其他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3)响应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地方、军队、国企等)或发包人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与发包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对应包件谈判。
(5)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含澄清等所有用于响应的材料)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谈判,谈判文件发售期限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9日。
 
4.2 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谈判,谈判文件按照包件发售,每个包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购买谈判文件款项,请各潜在响应人以转账形式从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或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发包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书第10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响应人单位全称+包件编号简称+谈判文件费”,如“XX单位+20XX-XXXX-DY-+谈判文件费”。
如无特殊情况,谈判文件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包括:①响应人多付款的,仅退还多付款部分;②发包人中(终)止谈判的,由发包人向发包代理机构出具函件后退款;③其他因发包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导致的特殊情况。个人(自然人)付款谈判文件费退款的,统一退款至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
 
4.3 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各潜在响应人,除支付谈判文件费用外,还需向发包代理机构提供“报名表”(见本邀请书附件)进行报名。
请潜在响应人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填写“报名表”,发送至发包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见本邀请书第10条“联系方式”)。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响应人单位全称+包件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XX-XXXX-DY+报名资料”。
若本次谈判为重新谈判,已购买过对应包件往次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人仍需提供“报名表”,其中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为对应包件往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
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发送“报名表”的潜在响应人,经发包代理机构确认信息无误的,视为报名成功。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截止后发送“报名表”的各潜在响应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通常发包代理机构于收到“报名表”当日,向报名成功的潜在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谈判文件,请潜在响应人及时关注邮件回复。潜在响应人未及时收到谈判文件的,请与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见本邀请书第10条“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如响应人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可以要求其澄清。
 
6.谈判办法
由谈判小组与响应人就报价、保修、工期等可以优惠的内容进行谈判,响应轮次共计二轮,谈判轮次共计一轮。
6.1 响应轮次
以响应人有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第一轮响应内容,并在报价大会公布(如召开报价大会)。以通过初步评审且与谈判小组谈判后,响应人响应的内容为第二轮响应内容。第二轮响应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响应人需对每一轮谈判活动进行响应。
6.2 谈判轮次
以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进行的第一轮谈判活动为第一轮谈判。第一轮谈判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谈判小组需继续进行相应轮次的谈判活动。
6.3 成交原则
以最后一轮谈判中有效响应人的响应内容为依据,谈判小组应推荐有效响应人(单一来源谈判对象)为成交候选人。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6年8月7日9时00分。接收响应文件的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
7.2 响应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自行带离或由发包代理机构统一处理。
 
8.报价大会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报价大会开始时间: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8.2 报价大会地点: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8.3 报价大会组织方式: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9.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邀请谈判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17楼
联 系 人:张庆
联系电话:15357008287
 
发包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徐工、彭工
联系电话:021-52801128
电子邮箱:hdjlzbdl01@126.com
银行户名: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1519300055644392
 
附件:报名表
 
 
发 包 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