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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段唐包线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维修保养项目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呼和浩特供电段唐包线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维修保养项目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FW-2026-11)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维修计划单实施,维保资金为段成本资金,项目已立项,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实施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唐包线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维保服务。
2.2.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2.2.1项目简况:管内唐包线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与箱体处漏油严重,需对漏油的无载调压器进行维修包括放油、拆除无载调压器、更换与箱体处连接的胶垫、注油、油样检测等,并更换无法修复的配件。由于我段人员机构和专业受限,不具备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维保的专业技术能力,难以按时完成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维保项目。为确保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的稳定、可靠,保证各项性能良好,需要委托牵引变压器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保,更换核心零部件。
2.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供电段唐包线庙梁变电所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
2.3规模:唐包线庙梁变电所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进行维修,于2019年间投运,超过质保期,目前唐包线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漏油严重,需进行维修。(详见附件3)
2.4.维保费: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一套47000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维保期2个月。维修完成后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确认牵引变压器无载调压器运行良好,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保厂家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安排专业工程师及时排除故障。如遇特殊情况24小时内不能修复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与甲方协商确定处理方案,并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其余巡视、维保明细在合同内约定。
2.6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维修验收按照国家、铁路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2.7安全目标:杜绝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三.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实施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实施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近3年有牵引变压器销售或维保的业绩证明。
3.3.申请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实施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实施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报名。
3.8申请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实施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6年7月20日18:00前通过邮箱(867418984@qq.com)报名或与招标人直接递交纸质报名表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6年7月20日18:00前向招标人(呼和浩特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地投标人员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及报价单。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5近3年内国铁集团范围内牵引变压器销售及维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
5.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拟投入的主要工具、装备清单表。
5.7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本公告第2.3、2.4、2.5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8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3年内审计报告)。
5.9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承诺书。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3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5.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六.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6.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6.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七.确定成交候选人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八.成交候选人公示
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投诉处理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呼和浩特供电段
邮编:010070
联系人:包国柱
电话:0471-2243473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纪委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  话:44663
附件:1.报名表
 2.申请承诺书
 3.维修项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