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桐城市公安局1.39吨柴油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信息
桐城市公安局1.39吨柴油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桐城市公安局
2026年 7 月 27 日
桐城市公安局1.39吨柴油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 桐城市公安局1.39吨柴油拍卖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1QT26Z060198 | |||||||||
| 委托方 | 桐城市公安局 | |||||||||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 桐城市公安局 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公告及 登记期限 | 1.公告期: 2026年7月27日始至2026年8月4日10时止。 2.登记期限: 2026年8月4日10时前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现场登记、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 |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 存放于文昌派出所院内1.39吨柴油 | 存放位置 | 数量(吨) | 起拍价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
| 文昌派出所院内 | 1.39 | 11917.86 | 3000 | |||||||
| 详细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中转让标的转让范围、数量、现状及权属证明中详细信息等;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立公鉴房地产资产造价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立公鉴资报字【2026】第146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11917.86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
| 转让 底价 | 11917.86元 | 交易保证金 | 3000元 | |||||||
| 价款支付 | 买受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
| 二、对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
|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三、转让条件 |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移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 买受人 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资产移交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买受人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 ①标的整体转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察为准,买受人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②买受人的报价应包含处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油料的转移、运输、安全防护、处置等费用,不得因人工、清理、恢复或其他问题降低成交价或要求委托方补偿。油料转移、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风险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③安全及环保: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拍卖的标的物处置的安全、环保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转移过程满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要求。买受人对标的范围以外的建筑(构)物、设备等造成损坏的,买受人按实赔偿损失。 ④买受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资产处置。 | ||||||||||
| 四、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 ||||||||||
| 竞价方式 | 本次采取公开拍卖,按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 |||||||||
| 确定 买受人 |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根据起拍价,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举牌竞价,也可口头直接报价,(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低于拍卖师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直至获得最高应价且无人再继续竞价时,拍卖师落槌以示成交,确认买受人。 | |||||||||
| 五、意向竞买人参与方式 | ||||||||||
| 竞买人登记及资格认定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登记时应携带: 1.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竞买人遵守拍卖现场秩序承诺表(格式附后)。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竞买人遵守拍卖现场秩序承诺表(格式附后)。 | |||||||||
| 缴纳交易 保证金 | 意向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桐城支行 账户:223022839441000002007481 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中标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 《中标确认书》领取地址: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 《中标确认书》领取要求:买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和交易手续费缴纳凭证;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交易手续费缴纳凭证。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2.若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凭成交确认书办理(履约保证金在标的清运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凭委托方开具的证明办理退还)。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流入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流入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流入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易菲堡大厦4楼 , 联系电话: 13395518518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 ||||||||||
| 交易手续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执行标准进行差额累计收取) | 档次 |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执行标准 | ||||||
| 1 |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4% | 1.6% | |||||||
| 2 |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 3% | 1.2% | |||||||
| 3 |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 2% | 0.8% | |||||||
| 4 |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 1.2% | 0.48% | |||||||
| 5 | 50000万元以上部分 | 0.25% | 0.1% | |||||||
| 手续费收取账户 | 手续费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号:20000236106310300000464 | |||||||||
| 拍卖服务 佣金 | 按《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中明确的费率收取。 | |||||||||
| 八、其他说明 | ||||||||||
| 1.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s://aqggzy.anqing.gov.cn/jyxx/trade_info.html),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买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
| 九、联系方式 | ||||||||||
| 1.委托方:桐城市公安局 地址:桐城市文三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段警官 15955680985 2.代理机构: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易菲堡大厦4楼 联系人及电话:夏经理 13395518518 3.交易机构: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陆先生0556-6699022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桐城市和平路70号 电话:0556-6121523 | ||||||||||
| 十、现场踏勘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段警官, 联系电话:15955680985 | |||||||||
| 地点 | 桐城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院内 | |||||||||
| 时间 | 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限内自行踏勘现场 | |||||||||
| 十 一、附件 | ||||||||||
| 1、竞买须知 2、授权委托书 3、成交确认书电子版 4、《竞买人遵守拍卖现场秩序承诺表》 | ||||||||||
| 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桐城市公安局
2026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