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绵阳市发改委
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5]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5]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平武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响岩污水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原设计规模为500m3/d,改扩建后规模为600m3/d;原有工艺为PASG工艺,改建后工艺为AA0+MBR。根据工艺调整,新建82.63m2综合设备用房(原设备房拆除)、新建8.96m2进出水监测房、新增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AA0+MBR)带附属风机房以及厂区内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8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17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2026-07-17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未满30日,理由是:
(1)生态环保治理任务紧迫,亟需提速项目建设;
(2)项目施工存在季节性窗口期,需抢抓有效工期;
(3)民生保障需求迫切,需尽快完善城镇配套设施;
(4)项目建设条件成熟,具备提前招标合规基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882223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 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4号
|
邮 编:
| 621000
|
联系人:
| 韩先生
|
手机号码:
| 0816-8822233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2103号
|
邮 编:
| 610000
|
联系人:
| 梁老师
|
手机号码:
| 028-86925238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日期:2026-07-2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25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25年12月22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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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武县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5]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5]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平武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响岩污水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原设计规模为500m3/d,改扩建后规模为600m3/d;原有工艺为PASG工艺,改建后工艺为AA0+MBR。根据工艺调整,新建82.63m2综合设备用房(原设备房拆除)、新建8.96m2进出水监测房、新增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AA0+MBR)带附属风机房以及厂区内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8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17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2026-07-17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未满30日,理由是:
(1)生态环保治理任务紧迫,亟需提速项目建设;
(2)项目施工存在季节性窗口期,需抢抓有效工期;
(3)民生保障需求迫切,需尽快完善城镇配套设施;
(4)项目建设条件成熟,具备提前招标合规基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882223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 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4号
|
邮 编:
| 621000
|
联系人:
| 韩先生
|
手机号码:
| 0816-8822233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2103号
|
邮 编:
| 610000
|
联系人:
| 梁老师
|
手机号码:
| 028-86925238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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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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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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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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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7-2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25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