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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中心绝缘工器具申购—第二批-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带电作业中心绝缘工器具申购--第二批”,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参加报价。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带电作业中心绝缘工器具申购--第二批
2、项目编号:XM2026060723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人: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5、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总预算:142,640.00元;执行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按项目)限价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或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询价函中规定的项目(按项目)限价,否则其报价(或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7、成本警示价:如投标费率低于或等于85.00%,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实质性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8、资金来源:其他
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0、本项目标的划分及入围家数:不设标段,入围1家
11、本项目不设保证金、不设预付款
二、采购内容
1、项目类型:物资类;
2、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3、采购范围:详见询价文件。
4、付款周期:乙方向甲方供齐合同项下货品,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对应送货凭证等相关手续后,甲方在90 工作日内付清合同项下款项给乙方。
5、结算方式:结算价=∑(项目限价*中标费率*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报价人不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增值税点,评审时统一以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税金费用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报价单位成交后须按规定提供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税的相应行业增值税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报价单位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在结算过程中调整相应结算金额。
6、货期(服务期)要求:于2026年08月10日前完成供应。(供应商中标后,不能按照供货时间节点供货的,将纳入年度供应商评价。(物资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成交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4
投标人近三年的安全、质量情况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事故、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上级单位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均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报告或网页截图)。
7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8
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如有),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9
不接受代理机构或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1)报价人须是所投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格式)。
(2)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书或者合同。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能由唯一代理商或制造商参与报价人,不接受多家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报价。(代理商需按要求提交制造商承诺函,详见响应格式)
2
报价人提供所投物资品类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经CNAS/CNAL/CMA认可)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在2025年至今。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人出现放弃成交、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不按合同要求服务、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处理(扣分及一年内不接受投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单达到2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供货时需要附带产品合格证,出厂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的验收资料;
3、供应商应遵循“平行报价”原则,即对所有采购标的、规格型号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同类产品采购,提供统
一、无差别性的报价。禁止针对特定批次、特定用户或特定交易条件设置差异化的、不公正的价格。
4、若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方有权视情节终止合作。
5、质保期内因物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整改供货响应不及时、复工难度过高等情况,导致甲方收到行政部门处罚或建设单位扣除违约金的,具体损失金额计入甲方应付乙方未结算订单货款后再结清,如未结算订单货款无法填补损失金额,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赔偿。
6、参加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采用公开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经履行审批手续,二次采购实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及以上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五、采购文件获取
1、见公告附件。
六、报价文件要求与递交
1、报价文件采用电子报价方式递交,接收报价文件指定唯一邮箱为:qydcgc@126.com。接收起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8时30分至2026年7月31日9时00分,提前或逾期发送均无效。如重复发送的,以最新发送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详见附件格式
3、报价文件电子版命名规则如下: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
4、供应商应对报价文件逐页盖章,若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影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使用电子印章的需提供“公章或电子印章(若使用)效力证明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开发区诚创生产基地
采购
联系人:叶工             电话:15119766137
技术
联系人:叶工             电话:1392260753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86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