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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总面积290.25亩红松塔林采摘权出租项目(第二次)挂牌公告

项目详情

辽宁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总面积290.25亩红松塔林采摘权出租项目(第二次)辽宁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信息

流转价格
项目名称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总面积290.25亩红松塔林采摘权出租项目(第二次)
项目公告号 202622242 农村产权类型 林权
流转方式 所在地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
项目坐落 北四平村
转出起止日期 2026-06-01 至 2026-11-01
挂牌时间 2026-07-27 至 2026-07-31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项目坐落 北四平村
标的类型 标的物数量 290.25
所有权性质 权属分类
挂牌方式 总价挂牌
挂牌总价
价格浮动说明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
加价幅度 元/次
交易保证金金额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意向方个数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延牌周期 最长延长周期数
履约保证金 0 元 履约保证金说明
流转期限 2026-06-01~ 2026-11-01
特别提示 流转起始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可能与公告时日期存在差异;如转出方经依法决策同意据实顺延流转期限,则终止日期以据实顺延后日期为准。
价款支付方式  
是否场内结算 场外结算  
经度 纬度
流转用途
现场踏勘联系人 陶先生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18504137768
流转特别情况说明 1. 林地流转期限内,受让方仅可采摘红松塔,严禁种植粮食、苗木、中药材及其他各类作物。若违反约定,转出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流转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补偿。
2. 流转期限届满,受让方须完整返还林地及全部地上林木给转出方。
3. 流转期间遇土地征收征用的,依据地块未采摘红松塔的实际比例核算,退还对应流转租金。
4. 流转期间严禁擅自改变林地原定使用用途。
5. 流转期内地块产生各类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等一切意外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出方无关。
6. 本流转地块位置以公示资料为准,交易面积以转出方实地测量、公示面积为最终依据,林权证登记面积不作参考,面积差额不改变本次交易结果。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勘察地块,竞价成功即视为完全知晓地块现状、权属瑕疵并自愿全部接受,自愿承担所有相关风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因面积差异拒缴差价、拒绝签订合同,亦不得借地块瑕疵主张抗辩、索赔。
7.受让方只有红松果塔籽的采摘权,不具有塔林的砍伐权和林地使用权,侧枝折损率不超过10%。
限制条件 1.禁止改变标的用途。
2.禁止破坏地力条件及附属设施。
3.交易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 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签订规定 同意按照《网络竞价须知》规定的要求,与受让方签订合同。
交接规定 同意按照《网络竞价须知》规定的要求,与受让方进行资产资源交接。
备注 交易提示:根据《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报价最高者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乡(镇)人民政府在竞价结果产生后30内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项目和经营能力等进行审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签订流转合同。请意向受让方注意,报价最高者(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一定是最终受让方,若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交易结果将撤销,与大连农交中心无关。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集体经济组织 所在地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210422MF20847758 所在地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
注册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 陶庆海
联系人名称 陶庆海 联系人手机 18504137768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交易条件与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 其他情况 价款支付要求 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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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大连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 148027.5 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结算系统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0 元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农交中心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及补充会员信息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农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出方和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流入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流转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出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 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特别提示

报名咨询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报名咨询人 报名咨询人联系电话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
网上报名地址 现场报名地址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公开披露附件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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