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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银亮钢产线闲置资产及配套备件)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银亮钢产线闲置资产及配套备件)项目编号:GR2026SH1000974转让价格(万元):774.8297标的所属行业:机械设备标的所在地区:上海宝山区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27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24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无 受托机构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汪思维 联系电话:021-62657272-102 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银亮钢产线闲置资产及配套备件)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6SH1000974
转让底价:774.8297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27
披露中
2026-07-28
公告截止
2026-08-24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宝山区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汪思维021-62657272-102、19512345772
项目负责人王凌智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银亮钢产线闲置资产及配套备件

机械设备
名称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本次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5日的,视为受让方放弃交易标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置交易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4、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包含增值税价格,税金由国家税务管理部门依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增值税税率为13%。转让方将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开具发票。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等额的交易价款,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税费和交易手续费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税费和交易手续费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本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须遵守转让方的踏勘管理办法。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意向受让方及踏勘组织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挂网附件)。7、所有转让设备以在评估备案文件基础上选取的资产转让界面范围为限,转让方不承诺标的质量及功能性,均以现场踏勘和实物移交时的资产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8、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它诉求。9、自转受双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接单》之日起,受让方必须在180个自然日(天气原因无法施工可顺延)内将标的资产运离转让方区域,期间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拆解、装载、运输、清理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拆除施工逾期将承担相应罚则。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与范围进行施工。交工时确保拆除现场环境的清洁、整齐。如需转让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及周转场地等,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提出申请并另行支付相应费用给转让方。10、本项目设备拆除工作需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意向受让方自有以上资质的,报名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如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报名时提供书面的委托拆除施工协议及施工方的上述资质证书。特种作业施工人员需持证上岗,附带营业执照。11、受让方须在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施工保证金100万元。上述100万元保证金(未扣除部分)待正常提货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且结清或扣除相关费用后,将余额无息退还受让方,违约扣款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具体考核条款见《合同相关方考核细则》。12、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2%向上海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13、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物权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按公告要求,统一提交已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需同时由踏勘组织方盖章确认)、《转让资产提货期间管理责任约定书》、《廉洁协议》、《网络竞价方案》中的受让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委托拆除施工协议及施工方资质证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200.00000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需提前预约)
展示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900弄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13764509360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公示附件:廉洁协议.pdf公示附件:网络竞价方案.pdf公示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pdf公示附件:意向受让承诺书.pdf公示附件:转让资产提货期间管理责任约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