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公司高原铁路项目部全自动智能预制构件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286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全自动智能预制构件生产线设备,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高原铁路项目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中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成交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响应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略2、询比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高原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全自动智能预制构件生产线的设计、制造、运输、技术指导、调试、试运行、免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设备、技术文件、设计联络及工厂检验、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
。3、采购数量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1全自动智能预制构件生产线该生产线要求全长布置不得超过60m,且具备自动上料、布料、卸料控制功能,自动振捣控制功能,模具线上翻转脱模功能,模具线上清理工位,模具线上涂刷脱模剂功能,钢筋网片放置工位,预制构件线上码垛打包功能等,该生产线要具备多种预制构件线上预制且无需更换设备。台套 1投标人需提供流水线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及报价,预制场平面布置图及小型预制块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或响应人提供最快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高原铁路项目部指定交货地点
。6、质量要求:6.1 保证设备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设备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2.保证所供设备产品与附件合同清单中标明的产品一致
。6.3 产品的生产、制造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卫生检验部门要求、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6.4 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产品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6.5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 体 系 要 求 , 不 能 对 施 工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 同 时 , 该 产 品 还 应 该 符 合 甲 方OHSAS1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6 提供给使用人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和材质证明
。7、结算支付条款:本次全自动智能预制构件生产线采购项目无预付款
。7.1 合同价款按如下方式支付:第一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30%。每一批货物交货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 30 天内,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批货物价 3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 30%。第二次付款:过程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70%。最后一批货物进场后,在安装调试结束,试运行正常后,累计支付合同总价的 70%。第三次付款: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 25%。设备初步验收合格进入质量保证期
后,卖方提交该台套设备合同价 25%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 25%。第四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5%,生产线设备合同质保期(12 个月)满,买方代表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技术服务费和运杂费包含在相应批次的货物付款中,不单独另外结算。在执行上述付款时,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7.2 付款方式: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银行票据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 e 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 e 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 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非现汇支付方式不大于 30%
。7.3 若甲方资金困难,导致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款项时,乙方予以理解并给予180 天宽限期,且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7.4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营业资质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全自动智能预制构件生产线的供货业绩,在近 3 年内(2024-2026 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2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 10:00 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 时 间 ) 在 中 国 电 建 采 购 招 标 数 智 化 平 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3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录阳光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阳光平台完成注册并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阳光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66-4230,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服务热线”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询 比 采 购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 和 中 国 电 建 阳 光 采 购 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构机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 673 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联 系 人:刘瑶电 话:13572975725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高原铁路项目部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水电十四局项目部联 系 人:余灿(技术)/艾成高(商务)电 话:19183102415/15969479258
电子邮箱:1269024362@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渠 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方 式:常用通讯工具(如电话、微信等)
九、纪检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871-63370130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2026 年 7 月 27 日
报名入口:https://bid.powerchina.cn/notice/detail?id=2409494436&type=%E6%8B%9B%E9%87%87%E5%85%AC%E5%91%8A&typeName=%E6%8B%9B%E9%87%87%E5%85%AC%E5%91%8A&index=0-3&path=/consult/notice&companyType=3&bid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