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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n\t\t\t\t\t\t\t农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改造(一期)电力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农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改造(一期)电力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农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改造(一期)电力工程
1.2 采购项目编号:YZSQ-2026-014
1.3 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康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亿卓时奇(廊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农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改造(一期)电力工程,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7 采购交易方式:询比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邵府镇及祁各庄镇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5 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伤亡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下列A、B任一施工资质。
A: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颁发的证书)。
B: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颁发的证书)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如遇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供应商依照制度取得的对应专业等同级别资质证书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注:如拟派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项目(在建合同项目的开始时间为合同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采购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项目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6)其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30日17时00分,登录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00分
5.2递交地点: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5.3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2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hbsgzygzc.com/) 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审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2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8.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获取响应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8.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提异议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8.6涉及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等信息将统一通过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发布。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获取了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同时从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受理单位:亿卓时奇(廊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5631670207
传真:/
邮箱:yzsqhbgczxyxgs@126.com
10.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65277129  
电子邮箱:dcgxqczj@126.com
11.本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否
12.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档位
概算价范围(m)
收费金额(元)
1
0<m<1万
100
2
1万≤m<5万
200
3
5万≤m<10万
300
4
10万≤m<50万
600
5
50万≤m<100万
800
6
100万≤m<300万
1000
7
300万≤m<500万
1100
8
500万≤m<1000万
1200
9
1000万≤m<2000万
2000
10
2000万≤m<4000万
3000
11
4000万≤m<7000万
4000
12
7000万≤m<10000万
5000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3.联系方式
13.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康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3层319室
联系人:常小飞
联系电话:0316-5277147
电子邮箱:dcguokang@126.com
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亿卓时奇(廊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秀水佳苑小区1号楼1单元704号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5631670207 
电子邮箱:yzsqhbgczxyx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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