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分公司部分资产(浙江省嘉兴市旭辉广场1-3幢1-609房产)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分公司部分资产(浙江省嘉兴市旭辉广场1-3幢1-609房产)项目编号:GR2025SH1002300-4转让价格(万元):23.247标的所属行业:不动产标的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27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03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10-66579340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负责人:肖敏 联系电话:010-51915336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分公司部分资产(浙江省嘉兴市旭辉广场1-3幢1-609房产)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5SH1002300-4
转让底价:23.247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27
披露中
2026-07-28
公告截止
2026-08-03
标的所在地区浙江省 嘉兴市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分公司部分资产(浙江省嘉兴市旭辉广场1-3幢1-609房产)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5SH1002300-4
转让底价:23.247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27
披露中
2026-07-28
公告截止
2026-08-03
标的所在地区浙江省 嘉兴市
| 受托机构 |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佳010-66579340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肖敏010-51915336 |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浙江省嘉兴市旭辉广场1-3幢1-609房产 |
| 不动产 |
| 不动产登记号 | 嘉房权证禾字第00888340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5.36 |
| 房屋装饰情况 | 房屋为酒店式公寓,朝向正北,简单装修,无燃气。设施包括少许家具及家电。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抵押。有租赁,租赁期限: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2月14日。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评估委估资产的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2、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3、房屋为酒店式公寓,朝向正北,简单装修,无燃气。设施包括少许家具及家电。4、其他见评估报告。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标的以现状交接。2、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转让时间较长。3、其他见评估报告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 |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分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19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交易所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并付完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后在转让方的必要配合下办理标的房产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承诺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30%赔偿转让方的损失;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6.9700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期间 |
| 展示地点 | 房屋所在地 |
| 联系人 | 邓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651661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