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芬河市人民医院KC-20260323081452-58950履约验收公告
项目详情
一、合同编号:KC-20260323081452-58950
二、合同名称:KC-20260323081452-58950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3-231081-073014
四、项目名称:绥芬河市人民医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5145320678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爱民街156号
联系方式:138453509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4029.81 | 4029.81 |
合同金额: 4029.81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贰拾玖元捌角壹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4029.81 | 4029.81 |
合同金额: 4029.81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贰拾玖元捌角壹分
八、验收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九、验收组成员:刘洋、黄金龙、孙佑立
十、验收意见:同意十
一、其他补充事宜: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