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二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二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市辖区 | 招标内容: | |||||||||||||||||||||||||||||||||||||||
| 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二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二项目工程检测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6〕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开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开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二项目包括住宅、公共配建、地下室、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14275.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947.69平方米,架空停车层建筑面积29388.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939.43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装饰装修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地基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绿色建筑检测及评价、幕墙检测等,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同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其它检测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地基基础); (3)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 (4)具备省级气象局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5)应为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的人防工程检测机构且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8)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7 00:00 至 2026-08-0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的投标人如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0902288。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17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88)。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人可以书面形式发送至361106159@qq.com。或致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0311-89908081/1912416993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开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311-6800089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二项目工程检测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500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