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6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详情
|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一层共8间商铺分别挂牌招租 | |||||||
| 项目 编号 | QY202606HN2115-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7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8月5日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秀英区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格 (元/月)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
| 1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便利店招租 | 140.65 | 3235 | 5000 | 30 | 8月6日9:00 | ||
| 2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1号商铺招租 | 389.75 | 8185 | 15000 | 50 | 8月6日9:05 | ||
| 3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2号商铺招租 | 7.10 | 263 | 5000 | 30 | 8月6日9:10 | ||
| 4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3号商铺招租 | 51.42 | 1183 | 5000 | 30 | 8月6日9:15 | ||
| 5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4号商铺招租 | 1967.68 | 35419 | 55000 | 100 | 8月6日9:20 | ||
| 6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5号商铺招租 | 221.81 | 4880 | 5000 | 30 | 8月6日9:25 | ||
| 7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6号商铺招租 | 318.67 | 7011 | 5000 | 50 | 8月6日9:30 | ||
| 8 | 永桂花园安居房B区商业楼1层107号商铺招租 | 22.74 | 683 | 5000 | 30 | 8月6日9:35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支付:租金每季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首年基准月租金,租金每两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 装修 期限 | 装修期视面积给予2-6个月,培育期视面积给予3-6个月(均含在租赁期内) | 租赁保证金(元) | 首期月租金标准的3倍(非装修期及培育期) | |||||
| 标的 状态 | 商铺为毛坯交付状态,现均闲置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标的 情况 | 1、招租标的永桂花园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永桂路9号,地处海口五源河片区,周边多为工业园、自建房,附近有海马永桂工业园,有6路、94路等多条公交路线经过,交通便捷度较好。室内水电设施基本已安装,排烟管道未安装。 2、招租标的详情见《房地产租金估价报告》。 | |||||||
| 租赁 用途 | 不接受有毒、有害、噪音及放射、卫生污染等行业,不得从事违法行为等。 |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标的权利人系海口投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招租方经营管理。 2、租赁期间,如招租方需出售招租标的,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招租方有义务向买受人披露该标的租赁合同及履行情况(即按照买卖不影响租赁原则处理)。 3、招租标的实行“装修期优惠+开业培育期优惠”的模式,即: ①租赁期内根据租赁面积大小给予2-6个月装修期优惠,装修期内租金按合同正常租金标准的10%收取; ②租赁期内根据租赁面积大小给予3-6个月开业培育期优惠,培育期内租金按合同正常租金标准的50%收取(具体按相关优惠管理办法执行); 4、如承租方经营具有油烟的餐饮行业,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如职能部门执法检查发现有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排放不达标,承租方须配合停业整改,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21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兴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招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口德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687285558X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 | ||||||
| |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签订《租赁合同书》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及租赁押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若对商铺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提供的书面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7、招租方负责商铺(房屋)的清场工作。自标的交付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9、其他未尽事宜按《租赁合同书》执行。 | |||||||
| 标的 交割 | 按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 展示 | 海口市秀英区 | |||||||
| 报名 时间 | 自公告之日至2026年8月5日 |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6年8月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交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公告规定的时间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报价。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不含次高报价者),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照租赁期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每间不低于1000元)。 | |||||||
| 竞价安排 | ||||||||
| 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段: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6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0898-66558030 陈先生0898-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 |||||||
| 单位 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