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邮市财政局2026年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高邮市财政局2026年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JSZC-321084-JZCG-K2026-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平台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08-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84-JZCG-K2026-0015
项目名称:高邮市财政局2026年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付费基数为《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扬州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办法〉的通知》(扬财办〔2025〕17号)相关服务类别付费标准的70%。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工程造价协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协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估算审核、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等。
采购包2:信息化协审服务。信息化协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概(预)算审核、非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核等。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按照排序至少淘汰20%的供应商,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采购包1入围机构上限为20家,采购包2入围机构上限为6家。
本项目潜在征集响应单位可以征集响应2个采购包,但采购包1和采购包2不可兼中,入围采购包1供应商则自动放弃采购包2中标资格。评审时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协议期内,如遇政策变动、框架协议征集要求及流程变化等情形,本框架协议已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协议自动取消,重新征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8-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高邮市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7号
联系人:钱邦才
联系电话:0514-84613572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联系人:周宇 王琦
联系电话:0514-8465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周宇 王琦
电话:0514-84651312
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JSZC-321084-JZCG-K2026-0015征集文件.doc
高邮市财政局2026年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JSZC-321084-JZCG-K2026-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平台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08-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84-JZCG-K2026-0015
项目名称:高邮市财政局2026年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付费基数为《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扬州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办法〉的通知》(扬财办〔2025〕17号)相关服务类别付费标准的70%。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工程造价协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协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估算审核、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等。
采购包2:信息化协审服务。信息化协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概(预)算审核、非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核等。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按照排序至少淘汰20%的供应商,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采购包1入围机构上限为20家,采购包2入围机构上限为6家。
本项目潜在征集响应单位可以征集响应2个采购包,但采购包1和采购包2不可兼中,入围采购包1供应商则自动放弃采购包2中标资格。评审时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协议期内,如遇政策变动、框架协议征集要求及流程变化等情形,本框架协议已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协议自动取消,重新征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8-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高邮市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7号
联系人:钱邦才
联系电话:0514-84613572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联系人:周宇 王琦
联系电话:0514-8465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周宇 王琦
电话:0514-84651312
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JSZC-321084-JZCG-K2026-0015征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