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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供电段外部环境宣传“公益”短信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深圳供电段外部环境宣传“公益”短信询价公告(项目编号: SZGDD20260715) 
 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对外部环境宣传“公益”短信办理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深圳供电段外部环境宣传“公益”短信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总价(万元)
深圳供电段外部环境宣传“公益”短信服务

1
4.716981

三、相关要求
1.服务地点:深圳供电段管内各线路沿线1公里范围。
2.服务时间:2026年7月13日-12月31日。
3.付款方式: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完成后依据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经营通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资质,可根据我方要求及时、准确、清晰的将外部环境宣传“公益”短信推送铁路沿线1公里范围内常驻移动、联通、电信受众群体处。
2.投标人近3年内在铁路上未发生因经营的通信与信息服务业务引发的不良舆论及社会影响。
3.由于技术服务与实际不符等原因造成未按我方要求及时推送外部环境“公益”短信,影响铁路安全、生产秩序,造成我方工作被动的,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4.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广州铁路局)通报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0日。请于2026年7月20日12: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物资到站价(不含税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现场递交送至深圳供电段办公楼6号楼101办公室,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技术服务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与报价单一同现场递交至现场递交送至深圳供电段办公楼5号楼203办公室,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
4.在报价资料中,如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经评审将不能中标。
5.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单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6.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站路99号深圳供电段
项目联系人:陈玉峰
电话、
传真:0755-61385006
七、采购规则:
1.本次询价技术服务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为合理最低价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将采取二次报价方式,低价者中标。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深圳供电段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