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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B2026-027FW
项目名称: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垃圾处理服务 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2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本项目预算金额执行完毕;凡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时,服务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所在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响应文件提供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供应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6.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8号
联系方式:0756-7722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廉正(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中同大厦11层
联系方式:0756-3355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陈惠吉
电  话:0756-3355660
廉正(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6072703).zip
附件(重要):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附件(重要):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2026年南水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607270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