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任泽区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任泽区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初步设计报告(防洪工程与安全区部分)的批复(冀水审【2022】55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任泽区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位于邢台市任泽区,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弃渣清运及处理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工程地点:任泽区辖区内。施工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弃渣清运及处理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8 00:00:00至2026-08-0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 ”、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孟庆飞,0319-75126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刘莹莹,0319-21261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
电话:0319-7512639
电子邮箱:rxswjbgs@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任泽区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位于邢台市任泽区,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弃渣清运及处理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工程地点:任泽区辖区内。施工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弃渣清运及处理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8 00:00:00至2026-08-0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 ”、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孟庆飞,0319-75126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刘莹莹,0319-21261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
电话:0319-7512639
电子邮箱:rxswjbgs@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游雅街256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公园东路天厦公寓2#-2-3、4-4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孟庆飞 | 项目负责人: | 刘莹莹 |
| 电话: | 0319-751263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9-2126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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