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凤城市开展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丹东 发布时间: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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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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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城市开展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佰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27 | 项目概况 凤城市开展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82-00115 项目名称:凤城市开展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6900.00 最高限价(元):896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将以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优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为基础,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结合矿业权管理、涉矿项目用地审批等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相关调查成果,全面查明我市范围内因采矿活动损毁的土地现状,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一致的采矿损毁土地状况数据库。(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7日16时00分至2026年08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523-936-3294。 5.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凤城市凤山路71-21号 联系方式:0415-6801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佰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街道新富源开发河畔新城A11#A103号 联系方式:0415-8519588 邮箱地址:1504159101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佰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6510300002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761415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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