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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保护层安全高效开采及瓦斯治理技术服务、月亮田矿13采区130622工作面5#、7#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项目详情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名称: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保护层安全高效开采及瓦斯治理技术服务、月亮田矿13采区130622工作面5#、7#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项目编号:GQQY-ZB2026070005
项目类型:服务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
项目概况: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保护层安全高效开采及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对月亮田矿13采区130622工作面6#煤层、13采区23区段14#煤层开展现场取样及参数测试,基于数据测定与实验考察结果,完成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月亮田矿13采区130622工作面5#、7#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对月亮田矿13采区130622工作面5#、7#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针对近距离煤层群,开展邻近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指导矿井消突及安全生产。分析13采区煤层与瓦斯赋存情况,完成13采区保护层安全高效开采技术分析,优化保护层开采顺序。出具《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6#煤层130622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5#煤层130622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7#煤层130622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出具《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23区段14#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供应商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该条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证明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经营状况。
(1)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有效);
(4)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年度决算报告;
(5)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单位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成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未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没有受过行业部门处罚,近三年内没有因纳税问题受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处罚;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无经济纠纷。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的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注:以上资料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

标段一

标段/包名称:月亮田矿2026年13采区保护层安全高效开采及瓦斯治理技术服务、月亮田矿13采区130622工作面5#、7#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标段/包编号:GQQY-ZB2026070005-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7-01 16:00: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文件发售金额(元):--文件获取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6-07-22 09:30:00开标形式:线上
开标地点: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标段/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该条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证明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经营状况。
(1)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有效);
(4)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年度决算报告;
(5)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单位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成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未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没有受过行业部门处罚,近三年内没有因纳税问题受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处罚;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无经济纠纷。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的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注:以上资料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PDF: 候选人公示-公告签章文件.pdf
其他附件:/
公示开始时间:2026-07-27 16:00:24公示结束时间:2026-07-30 17:00:00

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矿业大学
第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

联系人:
刘正德
联系电话:
1529648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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