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4-00558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6000.00 最高限价(元):32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 一、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区妇幼保健所和沙岭中心卫生院以及多家幼儿园等点位进行托育相关改造,预增托位数110个,工程总投资1517万元。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结合现有资源将区人民医院部分楼层改造成养老区域,预增床位数60张,项目总投资金额1400万元。 ★ 二、采购范围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 1、造价咨询服务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符合国家最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3、招标控制价按当地政府最新制定的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4、咨询成果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使用。 ★ 四、委托工作内容 1、造价全过程管理,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2、审核施工单位报送进度款,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提供跟踪审计服务; 3、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 4、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5、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6、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提供整体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 7、成果资料管理:按建设单位要求,定期提交各阶段跟踪审计服务相关的成果资料,包括清单审核报告、控制价审核报告、招标文件造价条款审核报告、施工合同造价条款审核报告、现场核量报告、进度款审核报告、签证及变更造价审核报告、索赔审核报告、认价单、验收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按规范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建立系统化的跟踪审计档案,确保资料完整、规范、可溯,为后续结算审核、财政评审提供支撑。 ★ 五、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 合同履行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进行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8号 联系方式:024-25308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024-31041039 邮箱地址: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中山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300000129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福磊、郑义、张今朝、秦齐、马贵阳、王宾 电 话:024-31041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