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本工程改造泵站 5 座,工程位于长江镇金阳农业示范园区,泵站主要改造内容:
(1)更换水泵、电机设备,电气及配套设备;
(2)泵房内、外墙出新;
(3)拦污栅、钢盖板等钢构件除锈防腐;
(4)新增出水池、暗渠。
2.1.3合同估算价:约76.13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本工程改造泵站 5 座,工程位于长江镇金阳农业示范园区,泵站主要改造内容:
(1)更换水泵、电机设备,电气及配套设备;
(2)泵房内、外墙出新;
(3)拦污栅、钢盖板等钢构件除锈防腐;
(4)新增出水池、暗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8月07日14: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公告的媒介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联 系 人:朱建霞
电 话:139514203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
联 系 人:谢楠楠
电 话:1771463759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本工程改造泵站 5 座,工程位于长江镇金阳农业示范园区,泵站主要改造内容:
(1)更换水泵、电机设备,电气及配套设备;
(2)泵房内、外墙出新;
(3)拦污栅、钢盖板等钢构件除锈防腐;
(4)新增出水池、暗渠。
2.1.3合同估算价:约76.13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水利泵站维修(金阳农业示范园区)项目,本工程改造泵站 5 座,工程位于长江镇金阳农业示范园区,泵站主要改造内容:
(1)更换水泵、电机设备,电气及配套设备;
(2)泵房内、外墙出新;
(3)拦污栅、钢盖板等钢构件除锈防腐;
(4)新增出水池、暗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8月07日14: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公告的媒介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联 系 人:朱建霞
电 话:139514203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
联 系 人:谢楠楠
电 话:1771463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