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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房屋建筑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项目代建机构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房屋建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2.2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海口枢纽是淮河入海水道的末级枢纽。工程位于滨海县东北48km,具有泄洪、排涝、挡潮、减淤等功能。工程轴线距下游黄海二线海堤约700m,距上游临海公路淮河入海水道特大桥2.1km。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⑴型,南堤为1级堤防,北堤为2级堤防。海口枢纽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海口枢纽二期工程建设范围为:桩号159+500~162+300。建筑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加固改造原南北闸建成新南闸,新建新北闸。河道工程建设内容:泓道扩挖2.8km,深泓防护5.0 km,堤防加固5.6km,堤坡防护5km,河坡防护5km,堤顶防汛道路5.6km,总渠侧堤坡(河坡)护砌0.6km。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本次招标工程为海口枢纽工程的配套房建部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范围:
(1)新北闸、新南闸及生产辅助用房房建:总建筑面积4635.5m2。其中新北闸启闭机房面积1570 m2,位于已建设完成的新北闸水工闸墩上,墩顶高程13.20m,启闭机房为主体一层,启闭机房高度11.95m,上部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南闸启闭机房面积1690 m2,位于还未建设的新南闸水工闸墩上,墩顶高程13.20m,启闭机房为主体一层,启闭机房高度11.95m,上部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生产辅助用房(桥头堡、控制楼、生产用房等)建筑面积1375.5m2。中隔岛桥头堡控制楼主体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16.15m;新北闸北堡主体二层,建筑高度13.45m;新南闸南堡主体三层,建筑高度13.45m;基础除位于水工结构上,其余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2)水情监测用房和生产值班用房房建:建筑位于新北闸北侧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960m2,其中水情监测业务用房315m2,值班用房395m2,生产用房250m2。主体地上二层,局部一层,建筑高度9.1m(女儿墙高度)。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3)上、下游水文亭房建:上下游水文亭建筑面积皆为15.88m2,位于水工结构上,单层,建筑高度4.55m,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4)施工BIM应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模型(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的构建、深化和分解;完成主要关键工序及方案的可视化模拟;施工模型的变更和维护;提交包含施工阶段信息的BIM竣工模型;完成智慧工地BIM模型相关配合工作。
(5)智慧工地建设:由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标承包人建设,房屋建筑结构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包括人员定位设备、汽车吊安全监测、高支模监测、视频监控等硬件采购与安装,并依据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接口提供相应的人员、设备、视频及安全监测数据集成和展示。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范围土建施工、部分设备安装、装饰装修、BIM应用及智慧工地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内容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3659.6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558日历天,计划于2026年8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其中水情监测用房和生产值班用房应于2027年5月31日完工,新北闸启闭机房、新北闸北堡及南堡、生产辅助用房房建应于2027年5月31日前具备电气设备安装条件,新南闸启闭机房及桥头堡计划在2027年10月开始实施,2028年2月29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文件,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房屋建筑土建工程具体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没有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施工业绩,且无在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文件,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无法反映房屋建筑土建工程的具体金额的;均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2人。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8)项规定
10.施工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Q1+B×Q2,
式中:C:评标基准价;
A: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Q1:60%、62%、65%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Q2:为100%-Q1。
最高投标限价分为总报价限价和分项报价限价,任何一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设置如下: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623.78万元;其中 BIM技术应用限价16万元,智慧工地限价 8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6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60分的基础上扣1分;
数值之间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60
2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签约合同价3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土建施工业绩,有1个得0.5分,最多得0.5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文件,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房屋建筑土建工程的具体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得0.5分。(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1
3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签约合同价3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文件,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均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任职情况的;无法反映房屋建筑土建工程的具体金额的;均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优先顺序为项目经理、企业。
2
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组织机构完整,须配备关键职能的专业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和信息管理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专职人员。以上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安全员中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
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1.5
合计
64.5
 
技术部分(暗标)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5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可行,对策措施科学有效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4
6
施工布置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5分)。其中工场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5
7
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其中计划合理1分,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
8
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2分)。其中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
9
材料
工程原材料(包括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
10
地基基础
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
11
主体结构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7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7
12
装饰装修工程
1.门窗、石材、地砖、外墙涂料等工程施工方案、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5
13
给排水、电气、空调等安装工程
给排水、电气、空调工程等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安装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
14
配套消防设施
配套消防设施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
15
文明施工和廉政文化建设
文明施工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
16
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制度齐全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重大危险源和危大工程、危险作业识别齐全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安全投入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4.施工期工程观测、安全监测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4
17
档案管理措施
工程资料齐全,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管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
18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0.5
19
施工总承包协调服务
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本工程与相邻标段”提示的与本工程其它标段,及外部相邻工程标段内容,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参建单位(含内部工程、外部工程)、地方协调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0.5
合计
35.5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5-84578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戴春霞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戴春霞、沈醉云
电 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 真:025-86338777
12320000466009197R
A32000000010065910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