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施工Ⅰ标(岙增岩隧洞主洞K0+000-K2+470段、1#支洞、出口竖井)劳务分包
项目详情
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施工Ⅰ标(岙增岩隧洞主洞K0+000-K2+470段、1#支洞、出口竖井)劳务分包采购项目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施工Ⅰ标(岙增岩隧洞主洞K0+000-K2+470段、1#支洞、出口竖井)劳务分包
2.项目内容:劳务分包。
3.项目编码:A3301020001002211001001
二、论证意见
(一)论证理由
1.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国资〔2026〕5号)附件1中第五条直接采购第七款:对于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如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应当由集团总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集中管理,采购人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2.根据《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核井发〔2026〕88号)第十九条直接采购第七款:对于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如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应当由集团总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集中管理,采购人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3.宣城安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期承接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劳务分包业务,熟悉劳务分包工程的各项规范要求,具备相应的能力,无需重新磨合适配,并且价格相对合理,符合降本增效的要求。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宣城安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接本服务项目。
(二)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宣城安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0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采取邮寄或直接送达书面材料方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87239500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1118号9楼
(二)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67172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1118号9楼
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施工Ⅰ标(岙增岩隧洞主洞K0+000-K2+470段、1#支洞、出口竖井)劳务分包
2.项目内容:劳务分包。
3.项目编码:A3301020001002211001001
二、论证意见
(一)论证理由
1.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国资〔2026〕5号)附件1中第五条直接采购第七款:对于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如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应当由集团总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集中管理,采购人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2.根据《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核井发〔2026〕88号)第十九条直接采购第七款:对于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如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应当由集团总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集中管理,采购人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3.宣城安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期承接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劳务分包业务,熟悉劳务分包工程的各项规范要求,具备相应的能力,无需重新磨合适配,并且价格相对合理,符合降本增效的要求。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宣城安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接本服务项目。
(二)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宣城安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0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采取邮寄或直接送达书面材料方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87239500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1118号9楼
(二)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67172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1118号9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