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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锡林浩特公安处正镶白旗派出所调剂房屋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锡林浩特公安处正镶白旗派出所调剂房屋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TXYZB26-534(二次) )
 
一.招标条件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和房建公寓段锡林浩特公安处正镶白旗派出所调剂房屋整治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3 年(2023年至2025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房建大维修项目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施工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招标公告前半年以上本单位连续社保证明。  
5、高空或高处作业证工人数量≥2人(须提供应急部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操作证数量≥2人(须提供应急部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6、信用、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未被纳入国铁招标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⑦以上所有内容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⑧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以上所有内容投标人自行承诺并盖单位章。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
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7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7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可报名本次招标项目内所有标段)(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
邮政编码:010010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829274403
招标人: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要求或其他招标条件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联系地址: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采购平台:国铁采购平台
(标前注册或报名平台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10-95306-8
联系地址:wzcg@cric-china.com.cn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缴费或其他财务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方工
(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标后中标通知书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1723360230@qq.com
项目联系人:高工
(其他未列事宜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471-3987861
邮箱:htjhxzbyysl@163.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1号
戈婧
18947926766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量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1
锡林浩特公安处正镶白旗派出所调剂房屋整治
1项
签订合同起40日
正镶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