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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南湖湿地公园内2.3招标规模: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0立方米/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重力过河管92米,钢筋混凝土过河套管92米,钢筋混凝土进水管96米,泵后压力管1028米,闸门井1座,顶管工作井2座,顶管接收井2座;改造现状检查井为闸门井1座。 2.提升泵站工程。新建吸水井1座,提升泵房1座,设计规模为60000立方米/天,配套水泵、阀门、电气系统及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 3.出水管道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管687米,顶管工作井2座,顶管接收井2座,门式排放口1个。 4.稳定塘尾水深度净化系统。新建稳定塘共计309347平方米,包含曝气塘66350平方米、好氧塘123354平方米、水生植物塘119643平方米、出水在线监测间1座、管理用房1座、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套、连接道路及硬化20000平方米、监控系统1套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勘察设计。
2.4项目计划投资:561.27万元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K1501002026072601001001标段名称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合同估算价(万元)561.27工期(日历天)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②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人员资质要求:①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负责人,须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注册工程师证书;②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3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企业所使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等。)存在失信行为。(投标企业拟派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按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项目类别核查其信用信息。投标人须根据所投项目类别,确保所报人员无相关失信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8 09:00 至 2026-08-17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1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8号
联 系 人:李英
联系电话:0471-5315714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联 系 人:蒿鑫、唐燕娇、董少敏、苏娴、巩小燕
联系电话:0471-3468975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联 系 人:刘军军
联系电话:0471-4617800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投标操作须知2026-07-27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