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桥梁定期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桥梁定期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DJ01标段:
成交候选人:西安中交一公院瑞通科研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846701.5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897358.39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762560.09元。
第DJ02标段:
成交候选人:北京新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081815.77
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110633.67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致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136897.53元。
第DJ03标段:
成交候选人: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5559955.88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5705203.24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交投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5675850.34元。
第DJ05标段:
成交候选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5815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招商局重庆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5815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713800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 话:0731-8975715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9757152
监督部门: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电 话:0731-8975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