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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26)2348辽宁天然气液化厂设备设施资产处置(第三次降价)

项目详情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5LN1002476-4
标的名称 (2026)2348辽宁天然气液化厂设备设施资产处置(第三次降价)
交易机构联系人 庄女士
联系电话 024-22566102
资产描述 辽宁天然气液化厂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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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设备
标的名称 (2026)2348辽宁天然气液化厂设备设施资产处置(第三次降价)
标的所在地区 辽宁省 / 营口市
数量 以现场实物为准
计量单位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417-6680241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1569.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设备新旧程度以及拆除难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上传作为报名材料,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2、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受让方须在5日内将受让资产按照转让方要求全部搬离出指定区域。
5、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满足甲方要求为准。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次项目转让涉及资产拆除事项,因转让标的拆除、移交产生的任何费用、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工程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
8、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394.25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交易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受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15697000
加价幅度(元) 10000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7-27 17:04:39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8-04 10:00:00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辽宁天然气液化厂设备设施资产处置的批复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资产处置清单.xlsx
现场踏勘确认书(234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