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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更正公告第2号

项目详情

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删除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8条。
(二)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10条变更为“10.内衬:采用聚酯型 TPU(热塑性聚氨酯)轻量化材料,光滑、低摩擦、耐水、耐温。”
(三)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11条变更为“11. 衬里厚度0.35mm~0.5mm,管壁厚度均匀,圆周任意位置厚度偏差≤0.05mm;厚度均匀,无针孔、破损,与外层编织层结合紧密,无剥离现象。”
(四)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13条变更为“●13.延伸率≤5%。(高压下不过度伸长)。”
(五)第六包“40mm三通分水器”参数第2条变更为“2.参考《分水器和集水器》(XF868-2010)标准要求。”
(六)第六包“40mm四通分水器”参数第2条变更为“2.参考《分水器和集水器》(XF868-2010)标准要求。”
(七)第六包第3项标的名称变更为“40mm二通分水器”、第4项标的名称变更为“40mm三通分水器”。
(八)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六包客观分的第3条变更为“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撑材料电子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标注“●”的参数满足本文件要求,每证明1条得2分,最多30分。
A.40mm水带、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或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B. 40mm三通分水器、40mm四通分水器和40mm止水器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或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未证明所投产品满足本文件要求的或未提供上述技术支撑材料的,不得分。”
(九)网上应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14日9:00至2026年8月12日8:30,未按时完成网上应答或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开标解密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12日8:30至2026年8月12日9:30,未按时完成开标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网上开标公示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12日9:30至2026年8月12日17:00 ”。
(十二)递交样品的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11日下午14:00-16:30递交样品”。
(十三)样品评测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12日上午10时起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样品评测”。
(十四)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6年7月2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李楠、张艳
(二)
联系电话:022-2453817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
联系人:王鹏
(四)采购人
联系电话:022-27330119-869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或邮箱:ggzyzbb@tj.gov.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7月2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