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零转让4套位于金典名城的住宅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详情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长公 GY-GG-2026010316
| 项目名称 | 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零转让4套位于金典名城的住宅 | ||
| 项目编号 | 长春市-GY-SW[2026]033号 | 披露公告期 | 10 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年07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年08月10日 |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5时00分 |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蒋先生 | 电 话 | 13604427869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金女士 | 电 话 | 0431-88779642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0512-58188016 | 电 话 | 0431-88779139 |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长春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6号,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7号,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6号,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7号通过贵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金典名城E区E-9号楼706号等4套住宅房地产项目,位于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北延长段以西,长双烟铁路以北。分零转让四处房屋。房屋1: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6号,权证号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8019号,证载权利人为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积90.29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房屋2: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7号,权证号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7987号,证载权利人为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积90.29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房屋3: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6号,权证号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8131号,证载权利人为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积90.29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房屋4: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7号,权证号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8012号,证载权利人为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积90.29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及其他权属纠纷,现闲置,按展示现状转让。 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见明细表。 三、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金额见明细表。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接标的。 四、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交接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资料齐全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成交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八、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次转让的土地为出让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2090年6月18日止。 十、转让方可开发票。 |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长春市高新区宇都和源小区10栋201 |
| 法定代表人 | 徐敬达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1393.6 | |
| 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 |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 | |
四、交易条件
|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 转让底价(万元) | 257.688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5时00分 | ||
| 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 |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长春市-GY-SW[2026]033号001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6号 | 0.0 万元 | |
| 长春市-GY-SW[2026]033号002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7号 | 0.0 万元 | |
| 长春市-GY-SW[2026]033号003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6号 | 0.0 万元 | |
| 长春市-GY-SW[2026]033号004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7号 | 0.0 万元 | |
| 国有资产交易须知 | 交易中心接受项目单位委托,已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供的资产相关情况书面介绍或说明,如实发布信息披露公告。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交易各方应依照下列原则,审慎交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项目单位在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受让方有权就其造成的损害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交易标的权属不清的; (二)所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三)未按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制度》规定,签署合同或交接标的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在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失信信息推送至长春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取得受让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因下列行为给项目单位、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依法向存在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主张相应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二)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项目单位合法权益的; (三)成交后,受让方无故未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签署合同的(项目单位书面提出); (四)成交后,受让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的;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 ||
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有人 | 权证号 | 登记 时间 | 坐落位置 | 丘(地) 号 | 栋号 | 层数 | 结构 | 用途 | 建筑 面积(平方米) | 完工 时间 | 成新率 (%) | 挂牌价(万元) | 交易 保证金(万元) | 履约 保证金(万元)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备注 |
| 1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6号 | 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8019号 | 2022-1-21 | 二道区远达大街北延长段以西,长双烟铁路以北金典名城E区E-9号楼706号 | 7-1/54-1-19 706 | E9 | 7/24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90.29 | 2021年 | 100 | 64.422 | 0.0 | 0 | 2026-07-28 09:00:00到2026-08-12 09:00:00 | 2026-08-12 09:00:00 | 90 | |
| 2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707号 | 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7987号 | 2022-1-21 | 二道区远达大街北延长段以西,长双烟铁路以北金典名城E区E-9号楼707号 | 7-1/54-1-19 707 | E9 | 7/24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90.29 | 2021年 | 100 | 64.422 | 0.0 | 0 | 2026-07-28 09:00:00到2026-08-12 09:10:00 | 2026-08-12 09:10:00 | 90 | |
| 3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6号 | 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8131号 | 2022-1-21 | 二道区远达大街北延长段以西,长双烟铁路以北金典名城E区E-9号楼806号 | 7-1/54-1-19 806 | E9 | 7/24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90.29 | 2021年 | 100 | 64.422 | 0.0 | 0 | 2026-07-28 09:00:00到2026-08-12 09:20:00 | 2026-08-12 09:20:00 | 90 | |
| 4 | 长春市二道区金典名城E-9号楼807号 | 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8012号 | 2022-1-21 | 二道区远达大街北延长段以西,长双烟铁路以北金典名城E区E-9号楼807号 | 7-1/54-1-19 807 | E9 | 7/24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90.29 | 2021年 | 100 | 64.422 | 0.0 | 0 | 2026-07-28 09:00:00到2026-08-12 09:30:00 | 2026-08-12 09:30:00 | 90 | |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竞买程序.docx
宇都建设照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