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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县第二幼儿园刘河桥北园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6-00800 
2.项目编号:  ZQN -(2026)- 028   
3.项目名称:蕲春县第二幼儿园刘河桥北园区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12944.20元
6.最高限价:1541649.78 元
7.采购需求:蕲春县第二幼儿园刘河桥北园区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1600平方米,包括新建、精装修、水电、消防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3)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特定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 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6年8月 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1.开启时间:  2026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8171779696@163.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信息发布媒体:。
5.监管部门:蕲春县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第二幼儿园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豁口路
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方式:15672088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
联系方式:18171779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17177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