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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项目编号: BD202607220004001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招标地区: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信中汇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国信中汇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GXZH-2026-14
项目名称: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采购需求:为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提供食材。采购食材以灵台县城区各超市每月中旬对应食材实时价询价结果作为基准价,米面油、调料、蔬菜、肉蛋、水果、等食材单价优惠率取值范围为3%~10%。本项目分为两包,分别选取一家中标单位。

包段
类型
一包
米面油、调料、肉蛋、干货、
二包
蔬菜、水果、豆腐、豆制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6年8月20日-2027年7月19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本项目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审查表》。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纪委对本企业及法人合法合规性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7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招标文件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
3.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4006123434。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3)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5)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灵台县溪河北路152号
联系方式:0933-3621882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国信中汇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西城大道2号电商大厦3楼305
联系方式:0933-3605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18993323332
 
推荐使用甘肃中工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子CA锁
联系电话:400612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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