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724101807-98240
二、合同名称:红兴隆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7-230001-097618
四、项目名称:红兴隆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红兴隆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大街红兴隆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324532961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东侧双大紫园1#楼办公﹣110
联系方式:177588237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23,141.36 | ¥23,141.36 | 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在2026年度对黑RA210、608、167、333、098、207、208、777、186警车辆提供商业保险续保项目 |
合同金额: 23,141.36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壹佰肆拾壹元叁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24日至2027年07月24日
履约地点:红兴隆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35a8208eba9118f98f2b061b842c157.pdf红兴隆人民法院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