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洪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永政采【2026】051号
3、采购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6-3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3181702.22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
2、磋商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马劲强(组长)、王清春、胡伟翔
四、磋商结果
经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南九之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3145300元 大写:叁佰壹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张弓镇北村新城花园103室
第二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五、主要成交标的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其中永城市光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不符合招标文件11.5条的要求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九之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8.01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 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8.6 分;最终得分:96.61 分
2、投标单位:河南大俊实业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6.68 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8.91分;最终得分:95.59分
3、投标单位: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7.01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8.51 分;最终得分:95.52分
4、投标单位:华夏国砌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3.34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30分;最终得分:93.34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3453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永城市刘河镇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7627272793
代理机构:河南洪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 19 号 1 幢 1 单元 22 层 2203号
联 系 人:克先生
联系电话:19723707137
监督单位:永城市财政局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13071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路南
河南洪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27 日
公告附件
河南洪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永政采【2026】051号
3、采购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6-3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3181702.22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
2、磋商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马劲强(组长)、王清春、胡伟翔
四、磋商结果
经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南九之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3145300元 大写:叁佰壹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张弓镇北村新城花园103室
第二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名称: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 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施工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施工工期:90 日历天;项目经理:胡金凯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829194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其中永城市光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不符合招标文件11.5条的要求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九之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8.01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 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8.6 分;最终得分:96.61 分
2、投标单位:河南大俊实业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6.68 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8.91分;最终得分:95.59分
3、投标单位: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7.01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8.51 分;最终得分:95.52分
4、投标单位:华夏国砌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3.34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30分;最终得分:93.34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3453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永城市刘河镇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7627272793
代理机构:河南洪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 19 号 1 幢 1 单元 22 层 2203号
联 系 人:克先生
联系电话:19723707137
监督单位:永城市财政局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13071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路南
河南洪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27 日
公告附件
| ?[招标文件附件] 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_2026-07-16_144249.gef(招标成果文件) | 下载 |
| ?[招标文件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下载 |
| ?[招标文件附件] 结果公告.pdf | 下载 |
| ?[招标文件附件] 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2026年永城市刘河镇倪阁等村食用菌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包)_2026-07-16_144225.gef(招标成果文件) | 下载 |
| ?[招标文件附件] 结果公告.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