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向法院申请恢复对东莞市鸿豪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
项目详情
我单位于2026-07-27 09:0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塘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东莞市塘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向法院申请恢复对东莞市鸿豪实业有限公 司强制执行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4419001161980604382607220404
选取中介时间:2026-07-27 09:00
服务金额:¥30,000.00元至¥28,000.00元
金额说明:无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中选机构名称: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副楼商务中心十一楼
中选金额:¥28,000.00元
指定中选机构理由:被指定的公司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和设备齐全、合理,能快速、准确的适应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2015-10
评标委员会成员Xxx xxx xxx xxx
项目业主:东莞市塘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向法院申请恢复对东莞市鸿豪实业有限公 司强制执行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4419001161980604382607220404
选取中介时间:2026-07-27 09:00
服务金额:¥30,000.00元至¥28,000.00元
金额说明:无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中选机构名称: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副楼商务中心十一楼
中选金额:¥28,000.00元
指定中选机构理由:被指定的公司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和设备齐全、合理,能快速、准确的适应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