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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县金融中心幼儿园厨具设备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于都县金融中心幼儿园厨具设备 
项目编号:6202607277405629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都县教体局  6335385 
报价起止时间:2026-07-27 14:37  -  2026-07-30 18:00 
采购单位:于都县教育体育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厨房家电配件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厨房家电配件;
次要参数要求:参数1: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参数2: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参数3: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2套 296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金融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竞价文件.doc
附表:金融中心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需求清单.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于都县 贡江镇 教体局指定地点 
送货
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所有货物、材料、运输、转运、辅材、安装、施工、调试、培训、保险、协调、税金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商务要求 1.竞价完成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业主查验,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 2.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为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承诺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三年。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维护项目正常运行的服务方式,为由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更换设备)均由中标人承担。
(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 12小时内排除。 3.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97%,质保期满后支付货款3%。 4.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安装、验收
(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安装,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