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中心湖北长江重点生态区大别山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蕲春县)第二批项目报建公告(项目编号HBQC-202607SZ-009)
项目详情
| 建 设 单 位(或招标人) | 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 项 目 名 称 | 湖北长江重点生态区大别山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蕲春县)第二批 |
| 项 目 地 点 | 蕲春县境内 |
| 建设(招标)内容 | 该工程为湖北长江重点生态区大别山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蕲春县)第二批项目,工程费723.918748万元,修复面积52.21公顷,工程主要采取削坡整形、场地平整、覆土绿化、客土喷播、铁丝网围挡等综合治理措施。通过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消除矿山地质安全隐患,重塑矿区地形地貌景观,改善矿区视觉环境与周边人居条件,提升废弃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恢复。 |
| 总投资额(万元) | 723.92 |
| 立项批准文号 | 蕲发改审【2026】79号 |
| 登记完成时间 | 2026/07/24 |
| 预计发包时间 | 2026/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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