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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15GCQL-2026-09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规划二路(安茂路-彩茂路)道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所需水泥稳定碎石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 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川桤路南起环湖三路,北至沪城环路,全长约 1.912千米;规划二路南起安茂路,北至彩茂路,全长约 0.464 千米。基于周边地块需求及建设周期考虑,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川桤路南起环湖三路,北至明茂路,全长约 0.916 千米,城市支路,红线宽度 24 米。本工程新建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与工程同步建设交通标志标线、交叉口合杆、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以及电力和燃气管排管。全线新建 1 座夏涟河桥,同步敷设管径 1000-1500 毫米雨水管道和管径 400-600 毫米污水管道。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材料进场时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水泥稳定碎石
5%

11000
甲方指定地点
以甲方通知为准
合计


11000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必须采用振动成型法施工。振动成型法是采用振动成型压实机理进行半刚性基层的设计,从材料组成比例的确定到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的确定,以及各项性能的检测,均采用振动压实方法成型试件,并以振动成型试件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密度。
(1)原材料技术要求
水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快硬、早强和受潮变质水泥。水泥稳定碎石用水泥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其中初凝时间不得小于 3h、终凝时间宜应不小于 6h且小于 10h。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水泥质量要求

项目
细度
凝结时间
安定性
抗压强度
初凝
终凝
3d
28d
单位
%
h
h
----
MPa
MPa
质量要求
≤10
≥3
≥6
必须合格
≥17
≥42.5
粗集料: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应采用反击式破碎机轧制的碎石,加工场的石料破碎机必须配备振动预筛喂料装置(筛网长度不小于 2m)和吸尘装置,以减少集料中的泥土含量。进场后按标化工地的要求分档堆放,技术指标应满足《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 08-87-2016)表 8.2.5-1 的质量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振动成型法)的压实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混合料压实度≥98%,混合料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取工地实际使用的符合前述要求的碎石,分别进行水洗筛分,按颗粒组成进行计算,确定各种碎石的组成比例和合成级配,建议振动成型条件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级配要求范围见下表。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级配范围要求(振动成型条件)

筛孔尺寸(mm)
31.5
19
9.5
4.75
2.36
0.6
0.075
通过率(100%)
上限
100
85
54
35
26
15
5
下限
100
75
42
25
16
8
0
 
(二)合同交货计划: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三)验收要求: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单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  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339171198
2.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规划二路(安茂路-彩茂路)道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339171198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