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乐东潮流文化娱乐馆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示
项目详情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乐东潮流文化娱乐馆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共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乐东潮流文化娱乐馆(个人独资)
地 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金大道66号商贸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区S3座商铺楼320号S3-309-323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投资人姓名:胡有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力。
公示时限:2026年7月27日至 2026年8月7日(拾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修订)》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话:85596965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窗口
邮编:572500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
关于乐东潮流文化娱乐馆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共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乐东潮流文化娱乐馆(个人独资)
地 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金大道66号商贸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区S3座商铺楼320号S3-309-323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投资人姓名:胡有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力。
公示时限:2026年7月27日至 2026年8月7日(拾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修订)》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话:85596965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窗口
邮编:572500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