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1.采购条件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 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08-0009
2.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 最高询比限价:10万元人民币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概况: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7 采购内容:
①日常法律合规咨询。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合规管理、人事用工等各类事务提供法律咨询,针对疑难涉法问题出具专业咨询意见、法律建议,解答公司早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②合同及文书审核修订。常态化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函件、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排查文书中的法律漏洞、风险隐患,优化条款内容,规范文书格式,从源头防控法律风险。
③重大事项法律支持。对单位重大项目合作、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决策等事项,开展法律风险研判,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决策提供合法合规的专业依据,保障重大事项依法推进。
④矛盾纠纷调处。协助处理公司各类潜在矛盾纠纷,指导、参与劳资纠纷、合作纠纷、信访争议等事项的调解、协商工作,力争通过非诉讼方式高效化解争议。
⑤涉诉事务专项指导。如单位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涉法案件,提供案件分析、对策制定、证据梳理、文书撰写等专项指导服务,如需代理另行协商办理。
⑥法治宣传与培训。每年度开展1次针对性法治讲座、合规培训,普及《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合规履职能力。
⑦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处理单位交办的其他合法合规的涉法工作。
2.8服务期限:2026年8月16日至2028年8月15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 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方式为准。
2.11质量标准:服务过程及结果应符行业标准及国家合法律法规。
2.12标包划分:1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1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网”截图,体现人员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执业证号,需提供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其他人员要求:辅助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2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网”截图,体现人员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执业证号,上述人员需提供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至少独立完成过三个类似相关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不能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不能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能存在交叉任职。注:(1)-(4) 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或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 / 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 / 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未被司法行政部门列入律师事务所严重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3年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3日8时30分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6.采购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5日9时00分。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注册、登录8.1本项目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充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2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采购过程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 个工作日),CA 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8.3 CA 证书办理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9.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100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8946172039
代理机构: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 1 号 4 层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13351984787
电子邮箱:369675983@qq.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0451-8667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