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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阳光采购-竞争性磋商-YG2026-018-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data-v-6bdcaeeb=''>采购公告
(1)
2026-01-30
补充/答疑公告
变更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1)
2026-02-10
合同公示
阳光采购-竞争性磋商-YG2026-018-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YG2026-018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
采购规模(预估)90万元/年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1年,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要求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但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3.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格式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供应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6日(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思明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ygcg.com.cn/home)注册账号并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2101单元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厅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2101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北路160号
0592-35253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2101单元
0592-2116999
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郑依婷、黄剑东
0592-2116999、18159890879,  YGCG0592@163.com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