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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7

   项目概况
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27-00039
项目名称: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5728.00
最高限价(元):745728.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调试完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7、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开标解密及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锦州市义县义州镇振兴路74号
联系方式:0416-7732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联系方式:0416-2661788
邮箱地址:rememeberly@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宝地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795000000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盛女士
电  话:0416-26617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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