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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警察学院梅园宿舍智能消防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部署及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南京警察学院梅园宿舍智能消防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部署及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7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CC26018104593
项目名称:南京警察学院梅园宿舍智能消防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部署及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8572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8572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南京警察学院梅园宿舍智能化消防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部署及年度运维。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四个月内(2026年3月-2026年6月)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05室
方式:
(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
(2)支付方式: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jstcc.cn)“供应商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电子发票可自行在平台下载。
(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请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05室领取。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栏目中下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仅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所用,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4)文件售价:500元/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五)《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警察学院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28号
联系人:宋佳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5室
联系人:胡钰钊15050541813、许萌13914751315
邮箱:15050541813@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钰钊、许萌
电 话:胡钰钊15050541813、许萌13914751315